信息来源:资产管理科 撰稿:王春萍 核稿:王娟娟
近期,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资产管理科全面完成第二次公务用车处置工作。前期对上缴车辆现场查验接收、封存停驶,按照移交清单,逐项核对车辆移交手续,确认车辆手续齐全、登记完备。按照 “一车一档”的要求,整理车辆相关资料。接收的车辆先经甘肃新驰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完成评估工作,后由甘肃省产权交易所完成网络竞价公开拍卖。
资产管理科对此次车辆处置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全程阳光操作。参与拍卖的5辆公务用车全部拍卖成功,评估总价为135789元,成交总价为176789元,增值41000元,增值率达到30.19%,拍卖所得价款扣除相关服务费后全部上缴非税系统,确保了国有资产最大化保值增值。
今后,资产管理科将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流程,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