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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房产地产集中统一和分类管理 提高运行保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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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进入关键阶段,政府职能、行政管理、机构更新、人员配置不断调整升级,机关事务工作必须发挥机关运行保障的支撑作用,通过转变保障方式和服务模式,全力做好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服务支撑工作。加强以资产管理为中心的集中统一管理是提高机关运行保障能力的关键,需要抓住行政性资产特别是房产地产集中统一管理这个“牛鼻子”,以统筹优化配置为主线,以信息化、标准化为手段,将分类管理和市场化经营有效衔接,高标准管好用好国有资产。 现状与不足 2017年机构改革后,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发生明显变化:省级机构从副厅级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副厅级省委办公厅管理行政单位,除海口外的市县机关事务部门大多改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其中五指山、昌江、澄迈、琼海、三沙5个市县仍为机关事务管理局,三亚市未设立机关事务部门。从职能情况看,省级机构职能比较健全,承担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后勤服务保障、省级领导服务保障等职能。市县机构职能相对较弱,多数以后勤服务保障为主要职责,三亚市职能最为分散,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分别由市委办、发展改革局、科工局等多个部门负责。改革后,省级机构的地位和职能得到一定加强,集中统筹作用明显,而市县机关事务去行政化后,机构不统一、权责不明晰、管理不顺畅等问题凸显,保障职能无法落实。 2018年12月,《海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发布,根据“六统一”的工作要求,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启动了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地产核实、清理、移交等工作,对分布在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以及北京、广州、深圳、湛江4地,300多家省直行政事业单位1万多宗房屋及土地存量资产的账务、实物进行实地核实比对,在基本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对应移交的5000多宗资产建立了管理台账,开展实物移交、权属转移等后续工作,为推进集中统一管理、提高资产管理效益打下基础。 总的来看,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地产存量大、分布广、种类多,在实施集中统一管理之前存在管理不严格、使用不规范、历史遗留问题多、资产低效运转等诸多问题。一是账实不符,因擅自处置、资产信息更新不及时,资产系统账目与实物现状不符的情况较多。二是个别单位擅自改变用途,一些房产地产被企事业单位长期占用。三是部分合作项目、停建工程、产权公有住房、被占土地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多,权属不清难以界定。四是资产利用效率低,隐形亏损较大。五是部分资产长期闲置。 近3年来,海南省直机关累计调剂办公用房近2万平方米,解决了部分单位办公困难问题。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克服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严重不足的困难,2019年起3次大规模抽调全局人员脱岗参与专项工作。2022年6月资产移交工作取得突破,接受资产超过96%,但权属登记、处置、盘活等集中统一管理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核心职能尚未充分发挥。 目前,海南省市县机关资产集中统一工作尚无显著进展,大部分市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职责为协助管理四大机关办公用房,其他分散办公用房由产权单位各自管理,难以掌握机关单位现有办公用房存量、分布、权属、标准等情况,实施统筹调配困难重重。由于体制局限和职能缺失,推进集中统一管理工作缺乏力度,目前只有琼海市启动了相关工作,临高县、儋州市、昌江县等部分市县开展了前期调研。以三亚市为例,由于机关办公用房缺乏统一规划,存在多头建设、标准不一的问题,导致机关单位办公较为分散,没有一个部门统一管理机关办公用房,账实不符、权属不清、有房无证等情况普遍存在,房产余缺难以调剂,资产闲置浪费及收益隐形流失问题较为突出。 改革经验 海南省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存在的问题具有一定普遍性。针对这些问题,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兄弟省市机关事务管理机构通过推进法治化建设夯实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基础、通过加快体制改革创新实现国有资产科学管理和高效利用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改革开放后,我国历经多次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机关运行改革取得一定突破,规范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随着党和政府机构改革力度日益加大,对机关运行保障体系和支撑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2018年,国管局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启动机关运行保障立法工作,旨在通过立法明确机关运行管理体制与职权界限,形成集中统一、权责明晰、协同高效、保障有力的管理体制。2022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机关运行保障立法列入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2020年9月,山西省率先出台机关运行保障地方性法规《山西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是机关运行保障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机关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实行规划、建设、购置、登记、配备、使用、保管、维护、处置等全过程集中统一管理。条例以立法形式界定了机关运行保障的内涵和外延,进一步强化了机关事务职能。依据条例,山西省实施了省直机关后勤体制重塑性改革,组建“一中心、两集团”,将省直机关运行经费全部集中至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实现了中央关于“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机构改革目标。 在体制改革与创新方面,一些省市从管理和保障体制改革出发,理顺管理机制,明确政事企的职责定位。除海南、西藏外,21个省市成立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的事业编制资产管理中心,形成分工明确、职责有序的政事工作架构,8个省市设立专职房产管理处室负责相关工作。在后勤体制改革上,山西、浙江、上海等省市对行政性国有资产实施集中统一管理,为机关高效运转提供基础服务。对经营性资产实施市场化运作,以后勤经济反哺后勤服务。 发展建议 《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指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整合后勤服务机构,组建后勤服务集团,提升社会化程度,提高资产资源配置效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海南自由贸易港行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机关事务、后勤保障、公务接待等工作,推动机关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流动重组,大力推进后勤服务市场化、社会化改革。应紧紧围绕资产集中统一管理这一主题,最大限度整合现有资源,创新行政性和经营性资产分类管理模式,理顺政事企相辅相成、优势互补的关系,通过建立机关事务保障和服务内外双循环系统,提高机关运行保障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完善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体制。推动海南省机关运行保障地方立法工作,将集中统一管理作为突破口,整合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建立省市县(区)三级名称规范、职能统一、上下衔接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实现各类资源归口集中,形成边界明晰、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职能体系,确保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有效履行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和后勤服务等职能,充分发挥统筹管理效能。 创新房产地产分类管理新模式。全面梳理省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科学合理制定移交、备案、核销资产和经营性、非经营性资产分类依据。在完成精细化打包分类后,对不同资产类别实施不同的资产管理政策:一是组建海南省海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相关单位的会议服务和公务接待保障类经营性资产整体划入集团,由管理局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并依法进行直接管理。按照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原则,科学界定机关后勤保障中的政企职责边界、衔接模式,建立管理内置、服务外购、规范有序、机动灵活的保障服务机制,逐步发展成为国内有影响的大型后勤服务集团。二是运用市场机制,对履行职能需要的办公用房、业务用房等行政性资产加大集中管理力度。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外包等多种形式,由专业公司参与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空间利用的整体协同水平。三是将其他经营性资产移交海南省国资委处置盘活利用。 加大市县房产地产集中统一管理力度。以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3个地级市作为试点,开展市县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地产清理工作,力争2年内完成清查核实和移交,实现房产地产集中统一管理。(本文获“2022年度理论研究成果” 二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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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市机关事务局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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