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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背景下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的难点与破题策略


发布时间:2025-10-11 14:58 来源: 全国机关事务管理研究会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当前,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机关事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数字化背景下机关事务工作呈现出新的特点但也萌生了新问题,如何通过推动立法解决当前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中面临的问题,依靠法治化手段为机关事务管理数字化转型提供法制保障,成为摆在贵州机关事务管理面前必须回答的理论和实践课题。

一、数字化背景下的贵州机关事务管理现状

2019年3月,贵州被国管局选取为全国第一批机关事务信息化试点,通过开展机关事务信息化建设专项试点,依托云上贵州“一云一网一平台”总体规划,创新采用“1+1+1+N”,即“建立1套‘机关事务云’标准规范体系,建设1个机关事务大数据中心,建设1个‘机关事务云’一体化平台,接入N个机关事务管理业务应用系统”顶层设计建设“贵州省机关事务云”,逐步实现消除机关事务“数据烟囱”“信息孤岛”,打通数据壁垒,实现机关事务信息系统之间跨地域、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的目标,推动机关事务运行方式实现数据化决策、智能化审批、云端化监管,业务流程实现流程再造、自流程化管理,服务模式实现服务集约化、精细化、智慧化,机关事务治理数字化转型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机关运行实现数字化设计。一是数据化决策。依托机关事务大数据中心提取系统数据,利用可视化地图+统计图表整合碎片化信息,多方位、全视角展示国有资产、公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机关运行成本等信息,“全景式概览”辅助领导精准决策。二是智能化审批。通过“机关事务云”一体化平台提供一次登录入口统一办公界面环境,增加日程、业务动态、通知公告等功能,给用户呈现统一办公界面环境,便于管理者开展业务审批。

(二)业务流程凸显数字化赋能。一是实现业务流程再造。以“数据驱动业务”方式推动业务流程再造,变传统“线下”人工管理为“线上”智能管理,逐步解决传统业务海量繁杂问题。如国有资产管理平台通过业务流程再造,将调配、维修业务办理流程从过去10余个环节精简为4个环节。二是实现自流程化管理。大数据技术充分融合各方数据资源,智能填写综合分析基础信息,快速启动管理程序,为业务办理提供全流程、智能化辅助决策支撑,提升机关事务智能化管理水平。

(三)服务模式集聚数字化转型。一是服务集约化。“机关事务云”一体化平台不断汇聚涉及机关事务业务领域的多方数据,打通数据流及业务流,消除“数据烟囱”,集约机关事务管理“一网通办”各类要素,实现“数据多跑腿、服务更便捷”目的。二是服务精细化。依托业务流程再造,优化服务程序,推动服务方式从传统粗放式向现代精细化转变。如国有资产管理系统通过汇聚办公用房属性、地理位置、空间结构及财政、人员编制等信息,确保办公用房业务办理保障响应更快捷。三是服务智慧化。运用大数据赋能,实现用数据支撑智慧化服务。如物业管理汇聚融合门禁、停车场、视频监控、物业设备及市场监管等特种设备数据,不断提升物业服务保障质量。

(四)行业监督转为云端化监管。一是办公用房超标监督对象更“全面准确”。建立单位与房屋、人员与房屋的关联机制,共享人力资源、编办等机构数据信息,全面掌握机关单位资产占有及使用情况,准确掌握单位办公用房总体占有、使用、闲置及单位人员具体配备情况。二是公务用车违规使用监督过程更完整精确。建立用车订单与车辆管理关联机制,实时掌握车辆定位、运行状态、历史轨迹、订单情况、加油费用等数据,设置电子围栏和异常用车预警,实现全流程精确监督。三是公共机构能耗超标监督内容更细致明确。利用能耗监管平台,建立用能指标动态管理机制,实时采集相关信息,并根据不同场景,设置水、电等管理参数,按预警层级对出现的超标、异常情况进行预警,并及时反馈,实现对能耗过高或异常用能等情况的精准监督。

二、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一)“新”对“旧”的冲击——现行机关事务法律法规不能规范业务模式重塑后的职能拓展。一是职能边界延展化冲击。机关事务传统管理、服务、保障等条块化职能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应用,信息壁垒被打破,现行规章制度已不能覆盖其延展的一些新的职能职责。二是治理模式扁平化冲击。机关事务数字平台的广泛应用,优化减少了管理层级和程序,但当前还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对这种扁平式管理进行规范,产生的法律风险也无从约束和规避。三是权责界定模糊化冲击。机关事务数字化平台的应用使原本清晰的权力和责任机制边界模糊化,对今后如何精准解决风险问题、界定权责带来冲击。

(二)“建”与“用”的瓶颈——数据资源利用机制缺失影响机关运行保障的新质力水平。一是数字化平台“建而不强”。各地数字化平台建设的系统性不够,存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推广复制等难题;不同地域机关事务数字化运行保障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存在分散、重复建设甚至闲置情况。二是数字化手段“用而不深”。一些数字化平台缺乏权威、统一、规范的数据共享交换机制,从而影响数字化平台功能效用发挥最大作用。一些平台“建而不用”、数据“存而不析”、整体使用不充分。三是数据要素挖掘不够充分。部门间的数据壁垒导致数据不完整,算法算力不充分,一些数据未能发挥出应有的价值,数据资源在安全管理框架下缺乏市场化、跨界化开发与利用。

(三)“量”变“质”的落差——数字化标准体系为机关事务法治化进程积淀的基础还不够厚实。一是数据标准体量不足。当前机关事务领域尚无关于数字技术的针对性法律政策,各级各地虽然出台了一些标准,但仍不够全面、系统。二是标准体系迭代和协同不足。数字化标准体系迭代完善滞后于数字技术的迭代升级,机关事务多样化的标准迭代导致各地难以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匹配,无法为业务协同一体化治理提供支撑。三是数据安全标准缺乏。机关事务领域缺乏一套平衡数据充分利用和数据安全的制度体系,相关数据开放共享依然面临着较多障碍,制定一套可靠可控的机关事务数据安全标准或规章制度已经迫在眉睫。

(四)“物”和“人”的匮乏——数字化背景下专职机构和专业人才对法治化的支撑不足。一是专职机构问题。全国范围内设置法治化和信息化专职机构的机关事务部门较少,贵州省9个市(州)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也均未单设专职机构,整体上“物”的保障不足。二是人才队伍问题。机关事务部门计算机类、法律类专业人才数量严重不足、缺口较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质量标准和发展进程,“人”的支撑不够。三是数字能力问题。从全国及全省整体情况来看,机关事务系统干部在数字技术认知、应用和拓展等方面都存在差距,数字能力亟待强化提升。

三、对策和建议

(一)把准基本定位,推动地方性法规立法。一是工作立法的定位。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地方性法规立法是立足政府治理的视角,给机关事务管理这一项工作立规矩、定方圆,而非对相关部门明“三定”、划职责,职责界限必须通过机构改革来调整。二是管理立法的定位。通过立法规范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权力运行,规范其他部门的机关事务管理行为,最大限度地避免相关部门不配合、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单打独斗的困境。三是基础立法的定位。明确机关事务工作总体层面、共性层面的管理事项、工作机制、监督体系,相应地对机关事务领域具体的制度、项目、标准、程序、流程等制度标准予以细化明确。四是推动数字转型的定位。通过立法明确机关事务管理数字化相关部门的职责与地位,制定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尤其是细化机关事务数字化建设方面的内容。整合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等主要业务模块,根据各领域的立法情况,分级分类提出制修订建议,提升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和适用性,为构建“全省一张网”提供法律支撑。

(二)强化制度约束,实现数据法治深度融合。一要打破数据壁垒,通过立法打破原有数据孤岛、拼合数据碎片,整合和优化现有数据库资源,构建纵向多层级互联互通、横向多业务数据同步的数据统筹管理平台,解决“建而不强”“建而不用”等问题,实现数据融合、信息整合、平台汇总,构建法治保障下的机关事务行业数据体系。二要健全数据规范,完善涵盖公务用车、办公用房、节能管理等基础业务的数据标准规范,健全平台应用统一接入标准,为实现跨层级、跨领域、跨业务协同提供保障,完善以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与内部标准为主的横向体系构建。通过立法把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成果转化为制度性成果。三要强化数据安全,通过立法建立规范性制度,防范信息安全与数字风险问题,完善网络信息、网络安全、网络平台治理,通过立法回应数据安全需求,严格数据开放标准,明确不同主体数据使用的权限,确保敏感数据与隐私数据安全。

(三)夯实管理基础,强化集中统一管理。一是坚持“预算”理念,强化资产配置管理。推进资产配置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有效衔接,运用数字化手段和大数据平台促进资产科学合理配置。通过立法明确由机关事务部门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制定保障计划,编制经费预算,纳入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预算,按照预算管理程序依法严格监管。二是坚持“共享”理念,加强资产使用管理。依托“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打造跨部门、跨地区的资产调剂共享信息化平台(如建设“公物仓”),加大资产调剂与处置制度。通过立法明确各级机关事务部门与财政部门在综合管理和具体管理方面的职能分工,明确由机关事务部门统一开展后勤服务保障资源的管理调配工作。三是坚持“开放”理念,形成监督合力。通过立法明确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集中统一管理“资产”方面的职能,加强对数字化转型后的机关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的数字化转型,实现“制度铁笼”与“数据铁笼”联动监督,提升监督管理效能。四是坚持“系统”观念,加强行业指导。通过立法明确地方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对本级政府组成部门机关事务的管理与指导关系,以及地方机关事务管理局与下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行业指导关系,从而实施集中统一管理和标准化管理。促进机关事务信息系统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互联互通,推动建立完善“全省一盘棋”机关事务管理标准和制度规范,形成全省机关事务系统工作联动体制。 

(四)抓住立法契机,推动机构职能体系建设。一是加强信息化职能建设。按照国管局战略部署,依托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推动实现集中统一管理,提升机关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通过立法将机关事务数字化治理成果融入现代机关事务治理进程中。二是规范职能职责。通过立法将近年来机关运行保障模式、机关事务数字化转型成果上升为国家意志,以法律的形式从顶层设计上进行固定,从根本上理顺管理体制。以法律形式确定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明确各级设置专门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能职责。三是强化人才保障。注重培育一批既精通大数据技术,又具备法律素养的复合型人才,实现既能用数据、又能管数据,“数”“法”联动最大限度释放“大数据红利”,为数字法治机关事务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打造数字法治机关事务人才队伍。

(五)重视专业赋能,不断夯实工作基础。一是技术层面,依托云上贵州“一朵云”,采取通过省大数据局向人才荟萃、数据资源集中的云上贵州公司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创新模式建强、用好“贵州省机关事务云”。加强与第三方合作,引入专业服务团队参与机关事务管理立法工作,夯实专业支撑,拓宽学术视角,提升立法工作专业性、科学性和可行性。二是政策层面,推动机关事务数字法治建设的主体协同,对外协调省人大常委会、省司法厅等有关部门,争取工作支持和业务指导,为推进立法打牢工作基础。对内加强机关事务内部协同,破解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跨业务的条块壁垒,推动构建横向联动、纵向贯通、协同发展的机关事务工作格局,全系统树立数字转型理念,确保立法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当前,《贵州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已列入《贵州省人民政府2023-2027年立法规划》预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项目。推进贵州机关事务管理地方性法规立法,必须注重与国家层面立法做好衔接,紧盯国家层面立法进度,准确把握立法的总体定位和逻辑主线。要立足“稳”,扎实做好立法前期准备;紧盯“数”,充分发挥数字化引领、撬动、赋能作用;严守“规”,将立法工作作为机关事务部门“立规矩”的具体实践;直面“新”,探索法治化保障与技术创新之间的融合路径,切实制定务实管用、具有鲜明贵州特色的机关事务管理地方性法规。




责任编辑:市机关事务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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